各村委、单位: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压减各类事故总量,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行业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 排查治理范围。
本地区、各行业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⒈ 非煤矿山、冶金、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⒉ 道路交通行业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市镇基础设施等;
⒊ 农机、水利等单位、场所及设施;
⒋ 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饭店、网吧、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⒌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⒍ 易受台风、暴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⒎ 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 排查治理内容。
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设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三)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好“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第一时段(5月份):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5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
第二时段(6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露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
2.加强对饭店、商场、学校、医院、网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止重特大事故。
1.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的力度。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露,以及道路防滑、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各村要组织对各所属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提高干部群众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五)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村、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