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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深入开展洛阳镇环境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736/2008-00047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08〕48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08-04-09 发布日期: 2014-06-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深入开展洛阳镇环境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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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洛阳镇环境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
洛政发〔2008〕48号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自开展环境整治活动两年以来,经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全镇环境面貌发生了显著改观,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镇环境整治成果,根据《关于深入开展镇村环境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08]2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在全镇范围内进一步深入开展镇村环境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国家卫

生镇为总体目标,加大投入着力提升镇村环境整治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农村“三清一绿”、“五化三有”创建工作,打造生态优良、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活力强镇。

二、工作要求

1、镇区

镇区环境整洁,路面平整无坑洼,无擅自增设道板坡道;施工场地做到文明施工,镇容美观有序,无“五乱”现象(乱搭、乱建、乱贴、乱涂、乱设摊);店面招牌完好整洁,建制镇主要街道统一规范;汽修、摩修、洗车点(店)等做到有照室内经营,无照取缔;集贸市场设施完善,管理良好,出售食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卫生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布局合理,管理到位;主要街道两侧不准设置垃圾箱,实行垃圾袋装化处理;压缩式垃圾中转站运转正常,达到垃圾“村收集、镇中转、区处理”的要求;交通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整齐,镇区设有专用停车场;绿化管养到位,见缝插绿;镇区无残墙断壁,陈旧建筑物立面打底粉刷出新,到顶到位,并及时查漏补缺;工业集中区环境整洁,管理规范,严禁厂外设置垃圾箱。

2、村庄、家园

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村主干道硬化(含过境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洼,两侧绿化;无乱搭建、乱堆放现象,遮阳设置规范;卫生基础设施布局合理,使用管理到位,无暴露垃圾、露天粪坑、简陋厕所,户户使用三格式化粪池,4月底前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改厕率)达100%、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5%以上,外来人口较多的自然村应建造标准水冲式公厕;村中无乱堆放、乱搭建现象,房屋周围无乱堆放;家禽圈养,鸡鸭棚由村统一选址、选材建造,做到美观整洁;猪粪池加盖,并设有子母盖,如需收储猪粪必须集中堆放,不渗不漏;河塘水面干净无水花生、漂浮物,岸坡无乱堆放、建筑及生活垃圾。

3、道路

路面平整无坑洼。道路两侧视野内做到:绿化带内无种植、无杂草、无缺损等现象,做到管养到位;无暴露垃圾,无乱搭建、乱堆放、乱设摊现象,无二手建材经营点(店)、废品收购点(店)、石灰池及露天堆放经营或加工使用的物品;无坟墓。道路沿线做到:无露天及简陋市场;陈旧建筑物立面打底粉刷出新,到顶到位,并及时查漏补缺;无乱张贴、乱涂写;鱼塘、蔬菜、瓜果等看护棚(屋)必须离道路30米;沿线的汽修点(店)、摩修点(店)、洗车点(店)等做到无照取缔、有照室内经营。道路两侧不准设置垃圾箱。

4、河道

落实专职管护员,设立公示牌。河道畅通无淤积,河中无阻碍物,无长期滞留船只;河面干净无水花生、漂浮物;岸坡无乱搭建、乱堆放、无建筑及生活垃圾、乱垦乱种现象。

三、实施步骤

今年的环境整治活动是一项巩固与提升行动,更是各项创建活动的基础工程,各村(社区)、各企事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早谋划,抓住时机,强化长效管理,将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活动共分以下四个阶段:

1、2008年4月上旬,组织准备阶段。各村在两年来环境整治的基础上,对照标准,查漏补缺,深入发动,及早部署,完善和充实长效管理机构,制订相关规划和措施,为环境整治水平的全面提升奠定组织保障。

2、4月中旬至5月底,重点攻坚阶段。围绕重点工作,抓住有利季节,着重做好农村改厕、坟墓迁移、绿化、河道(塘)清淤与清理等工作。其中,在4月底前要完成农村改厕任务指标。

3、6月至10月,全面实施阶段。对照考核细则,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做优、做精、做靓、做美镇村环境,提升全镇环境水平与档次,为全国生态区、国家卫生镇等创建活动提供优美的环境。

4、11月至12月,考核评比阶段。在全面整治到位的基础上,由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

四、职责分工

镇政府将对照《武进区深入开展镇村环境整治活动考核细则》的要求对有关部门管辖范围进行考核。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集镇区秩序由城管队负责、集镇区保洁由环卫所负责、集镇绿化由绿化办负责。

2、洛阳农贸市场由洛阳市管办负责、戴溪农贸市场由戴溪市管办负责。

3、村庄家园、村内道路、过境道路由所辖各村负责。

4、河道、河塘由水利站负责。

5、二手建材堆放及经营、废品收购点(店)、汽修点(店)、摩修点(店)、洗车点(店)等由派出所牵头负责。

6、建筑工地由建设办、城管队负责。

7、坟墓迁移工作由民政办牵头负责。

五、工作措施

1、深化思想认识。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动态性很强的工作,一刻不抓就要回潮反弹。各村(社区)切实将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克服厌战、应付、走过场的思想;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早谋划,抓住时机,克服困难,顺利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全面提升全镇环境面貌。

2、细化长效机制。长效管理是做好环境整治工作的先决条件。各村(社区)要从人员到位、队伍建立入手,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为抓手,以经费落实、奖罚分明为推手,继续发扬好的做法,开拓新的思路,探索新的举措,真正将长效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实现镇村环境的长治久洁。

3、优化检查考核。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地段、薄弱区域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形式加强督查考核。每月检查一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季度成绩将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年度考核成绩列入村主要干部、单位负责人考核内容。

4、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环境整治活动的宣传,运用多种形式和渠道,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全面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大力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强化公众生态意识,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自觉支持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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