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镇村环境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08]29号)文件要求,经区镇村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于4月10日,对我镇开展今年第一次环境整治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10日一天。
二、检查范围
镇区全部区域范围,全部主要道路,大部分河道及抽查部分行政村。
三、检查内容
对照考核细则,全面检查,并着重检查农村改厕、迁坟、河道(塘)清淤及集镇整治等情况。
四、具体要求
1、各村要对照标准,针对卫生保洁、河道管理、农村改厕等突出问题迅速行动,自查自纠做好迎检工作。
2、各单位要对照部门分管职责,迅速整改突出问题,做好面上各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做好迎检工作。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