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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2008年度村定员干部责任制考核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736/2008-00043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08〕43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08-04-06 发布日期: 2014-06-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2008年度村定员干部责任制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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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村定员干部责任制考核意见
洛政发〔2008〕43号
 

各村:

 为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又好又快地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村定员干部责任制考核和报酬结算提出如下意见:

  • 村定员干部的报酬由基本报酬、考核报酬、单项奖励三部分

组成。

(一)基本报酬:由镇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核准确定发放。

(二)考核报酬:

1、按规模计算:按行政村人口和农业承包面积、村工业经济规模三部分组成。

   (1)、人口:不足1800人的按1800人计算,得3000元,1800人以上的每增加100人得50元。

   (2)、田亩:不足1000亩按1000亩计算,得1500元;1000亩以上的每增加100亩得50元。

(3)、按上年工业销售收入为基数,不足5000万元的按5000万元计算,得5500元,5000万元以上-1亿元的,每增加100万元得150元,1亿元-3亿元的每增100万元得50元,3亿元以上的每增100万元得30元。

2、按百分考核计算:以实现经济指标和党的建设、行政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按镇统计年报数据和镇有关职能部门统计及考核为依据实行百分制考核。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工业生产  30分

 ①工业销售达到去年水平的得12分,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加0.5分,每减一个百分点减0.1分,加分最多20分。

 ②工业产值达到去年水平的得8分,每增10%加1分,加分最高为5分,每减少10%扣0.5分,减分最多为2分。

    ③当年工业投入达到上年销售收入的7%得10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最多为10分(以各村上报统计站的企业固定资产报表为准)。

2、农业生产  15分(由农口各部门负责百分制考核)

 ①农经工作  6分    由经管站负责考核;

 ②水利工作  3分    由水利站负责考核;

 ③农林工作  4分    由农林站负责考核;

④农机工作  2分    由农机站负责考核。

    3、行政工作  40分 (由相关部门负责百分制考核)

 ①计划生育工作  5分(由计生办负责考核)

   ②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  12分(由综治办、司法办、安监办负责考核)

       ③土地、建设管理工作  6分,发现“两违”村委未自行纠正的有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由建设办、土管所负责考核)

 ④农保工作  3分(由劳动所负责考核)

 ⑤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工作2分(初保办负责考核)。

       ⑥村庄卫生、环境建设工作  8分(由镇爱卫办、负责考核)。

⑦人武工作  2分(由人武部负责考核)

⑧民政工作  2分(由民政办公室负责考核)

4、党建工作  15分(由党群口负责百分制考核)

分值计算:

 (1)按人田规模工资确定分值:

   5000元以下的村每分30元;

   5000元以上的村每分35元。

(2)按村级上年总收入实绩确定分值:

  35万元以下的村100元;

   36-50万元的村110元;

      51-70万元的村115元;

   71-100万元的村120元;

   101-150万元的村125元。

   150万元以上的村130元。

(三)、单项奖励:

(1)、办成一家注册外资100万美元及1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企业奖励1500元。

(2)、“五化三有”通过区级达标验收的奖励2000元,通过市级达标验收的奖励3000元。(不重复奖励)

(3)、通过省级卫生村验收合格的奖励2000元。

 二、考核对象和计算标准

 1、各村党支部书记和主持全面工作的副书记100%;

 2、各村党支部副书记和村委主任为书记的90%;

 3、各村村委副主任、村长助理、会计为书记的85%。

 考核工资在年终由各部门考核测算报党委批准后,各村凭批复

发放。

 

                                    中共洛阳镇委员会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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