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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的意见》(苏发[2008]13号)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召开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请镇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成员单位负责人于2009年2月18日下午2点在镇政府行政楼二楼西会议室参加会议,并同时书面上报当前存在的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情况。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