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加强公共卫生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决定对全镇范围内从事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并同时进行二OO九年度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验审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审、换证范围:凡从事保健食品、副食品、饭店、小吃、快餐、豆制品、冷饮、冷冻食品、南杂、糕点、水果、超市、药店、卤菜、粮油、畜禽肉及制品、屠宰场、职工食堂等食品生产单位和摊贩。
二、《公共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包括舞厅、浴室、银行、自来水厂、邮电、照相、旅馆、溜冰场、茶座、卡拉OK、化妆品厂、美容、美发、商场、台球、网吧、影剧院等其它公共场所。
以上单位按规定日期到洛阳医院和戴溪医院防保科办理手续,带好2008年度的卫生许可证及健康证,同时要按照国家级卫生镇的标准达标后,全体从业人员体检及培训后,方可换取食品、公共卫生许可证,换证工作必须在3月份结束。对逾期不办理两证手续的单位和个人收取10%滞纳金,并根据《食品卫生法》及《公共卫生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洛阳 2月18—24日
戴溪 3月17—24日
以上通知,请各村、各单位认真执行,并负责通知到辖区内有关个体户,务必抓紧抓好。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