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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夏季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736/2014-0006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14〕71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14-06-13 发布日期: 2014-06-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夏季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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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夏季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洛政发〔2014〕71号
 

各村(社区)、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夏季是食品消费旺季,也是食品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夏季饮食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加强夏季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夏季食品安全工作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夏季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和严峻性,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要将做好夏季食品安全工作、防控食品安全事故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监管到位。目前正处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过渡时期,各村(社区)要明确职责分工,提高责任意识,落实专人负责,确保食品安全协调机构有效运转;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现有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过渡期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

二、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夏季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的季节性特点,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以集贸市场、食品超市、粮油及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为重点对象,以冷饮食品、凉菜、熟肉制品、饮用纯净水、粉皮等夏季食品为重点品种,组织力量开展突击性检查和针对性检查,确保从源头到消费终端的食品安全。

(一)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农技农机站要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滥用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检查,推广使用高效低残留农药、兽药、渔药和无污染添加剂;经发科要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工商分局要继续组织对食品市场开展持照情况、进货渠道及索证索票情况、各项自律制度执行情况、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等的检查,强化对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防保科要督促学校、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和餐饮服务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卫生规范,做好清洁消毒工作,不加工、使用超过保质期限和腐败变质的食品,有效防控食源性疾患的发生;服务业科要加强生猪屠宰、冷鲜肉经营的监管,加大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制度的推行力度,提高相关行业管理水平。

(二)加强重点场所检查。要对宾馆、饭店、酒店、集体食堂及早点、夜市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备案和指导工作,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消费场所的食品卫生水平,减少食品安全隐患,降低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加强重点专项整治。在检查过程中,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把监督检查、抽样检测与已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立即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处理。并追根溯源,查找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的源头,该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该责令整改的要立即责令整改,该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的要及时移送,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和非法添加行为。

(四)针对热点食品安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近期,“生长剂”豆芽、加“矾”粉皮和注水肉成为媒体曝光和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热点食品安全问题。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级部署,进一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开展治理工作。配合做好豆芽菜生产经营联合执法检查,全面完成豆芽菜生产加工场所的摸底调查、告知书送达和承诺书签订工作,督促守法经营,杜绝使用禁用物质;要加强粉皮、凉粉加工作坊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添加剂使用,开展批发市场粉皮、凉粉质量监督抽检,严防违规添加明矾;要强化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治理工作,加强对畜禽养殖、屠宰环节的监控,严格执行检验检疫、屠宰操作规范、无害化处理、“两证两章”制度,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滥用抗生素、喂食泔水、私屠滥宰、经营注水及病死畜禽肉等违法违规行为。另外,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大辖区范围内食品加工小作坊管理力度,落实食品加工小作坊长效监管,并配合镇食药安委开展好豆制品加工场所换证初验工作。

三、加大宣传,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创新宣传模式,拓宽宣传渠道,针对夏季特点,结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提醒群众注意夏季饮食卫生,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科学消费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落实责任,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保证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渠道的畅通,对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实行“首问负责制”,要认真受理,及时解决。要明确责任,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果断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和救援,并按规定和程序报告;加强应急值守,保持信息报送渠道畅通,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努力将事故的损害和影响降到最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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