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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736/2010-00061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10〕69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10-08-09 发布日期: 2014-06-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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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洛政发〔2010〕69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当前事故多发势头的紧急通知》、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及区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武安发【2010】17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通知精神和市区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从8月9号起,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排查整治各类隐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开展大检查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在各村、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镇安全形势保持总体平稳,但各类事故仍时有发生。为此,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迅速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全面堵塞安全漏洞,一着不让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我镇将把化工、冶金、油气站、易燃易爆单位作为重点,开展专项生产大检查。各村、企业单位,要根据自身行业特点、要求,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针对性的查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果断措施解决事故隐患,及时彻底整改到位,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各企业自查、镇组织职能单位进行抽查、区安委会进行督查的方式。在检查中,要求各企业自查率要达100%,镇各部门对重点企业抽查率100%,其他企业抽查率不低于50%,隐患整改率要达100%。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各村、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大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确保责任到位、管理到位、督查到位。

各企业接此通知后要迅速部署落实,开展大检查活动情况及时报镇安监办公室。电话:88790570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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