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社区居委会:
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武人社[2010]25号)要求,在全镇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在9月前成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配备专职协管员。现就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管员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村(社区)推荐专职协管员一名;
二、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村(社区)现有工作人员;
2、具有本区户籍,年龄在40岁周岁以下;
3、原则上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5、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编排和文字处理能力;
6、较熟悉当地情况。
附:《武进区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管员登记表》应于2010年7月21日上报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社科(原劳动所)。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