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卫生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决定自3月7日起对全镇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经营等单位进行2010年度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验审换证。现将验审、换证范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餐饮服务行业规定单位:饭店、小吃店、快餐店、火锅店、卤菜店、蛋糕店、单位食堂。
二、公共场所服务行业规定单位:舞厅、卡拉OK、浴室、旅店、自来水厂、茶座、美容美发、台球、网吧、影剧院。
三、以上单位按规定日期到洛阳医院和戴溪医院防保科办理手续,带好2009年度卫生许可证及健康证,从业人员必须体检及经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换取食品、公共卫生许可证及健康证,换证工作必须在3月份结束。对逾期不办理两证手续的单位和个人收取10%滞纳金,并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处罚。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洛阳:3月7日—10日在洛阳医院防保科办理
戴溪:3月11日—13日在戴溪医院防保科办理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