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做好2011年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对于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2011年各项工作,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具有重要意义。各村、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全面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村、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抓紧研究部署春节及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春节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春节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安全生产。
二、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顿,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各村、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26号)的部署要求,针对春节特点,在春节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突出抓好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冶金、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是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和《关于做好全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武政办发〔2010〕163号)要求,针对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等特点,加强在建工程、化工等领域及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网吧、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要严格大型集会、烟花燃放等活动的审批管理,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
二是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高发期,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3号)精神,从经营、运输、储存、经销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
三是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停产和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强对春节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督促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高危行业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按照“谁验收、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
三、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各村、单位要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立足超前防范,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的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通报制度,及时将自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通知到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要加强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逃生能力。
四、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
各村、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严防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伤亡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和其它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