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镇属企业:
现将武进区安委办《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安办发[2011]2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各镇属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