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
现将武委农[2011]21号《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确权的实施意见》转发各村,请各村根据镇党委、政府部署,结合文件精神抓好本村“三资”清查确权工作,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