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是一项利国利民、促进社会和谐的崇高事业。慈善“一日捐”活动是营造氛围、增强意识、扩大影响,增加慈善资金总量的有效途径。为更好地发展慈善事业,进一步增强慈善救助能力,按照区慈善总会《章程》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2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就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时间
2012年4月10日-4月23日
二、捐赠对象
1.全体镇机关干部、全民事业人员、镇属事业人员;
2.村、社区定员干部;
3.广电、供电、邮电系统干部、职工。
三、捐赠标准
1.镇党、政主要领导每人500元,副职领导每人300元;
2.一般干部每人200元(含事业单位负责人、村、社区定员干部、广电、供电、邮电负责人);
4.全民事业人员及广电、供电、邮电系统职工每人100元;
5.镇属事业人员每人50元。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按时完成捐赠工作。
2.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发动,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慈善“一日捐”活动中来。
3.规范操作。慈善“一日捐”活动以单位为主进行募捐。
五、交款方式
各单位慈善“一日捐”活动结束后,于4月25日前将慈善“一日捐”筹集的慈善资金足额解缴到镇财政所,同时附捐款人名单。
附:慈善“一日捐”捐款明细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下载附件: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