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现将武进区安监局《关于全区危化品企业贯彻落实〈常州市硫化氢危险场所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工作意见》(武安监发[2012]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