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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人民政府申报国家园林城镇的请示
索 引 号: 014133736/2012-0009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请示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12〕122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12-11-12 发布日期: 2014-06-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人民政府申报国家园林城镇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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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人民政府申报国家园林城镇的请示
洛政发〔2012〕122号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洛阳镇,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南阳湖畔,与无锡接壤,紧靠312国道、沿江高速、沪宁高速、沪宁铁路、新长铁路等交通枢纽。镇域面积55.7平方公里,辖18个行政村,3个社区居委会,全镇户籍人口5.28万人。曾先后荣获“中国珍珠之乡”、“全国重点镇”、“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国家卫生镇”、“国家级生态镇”、“江苏省园林小城镇”等多项荣誉称号。

洛阳镇党委、政府历来重视园林绿化建设,坚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实施城镇建设和园林绿化建设一起推进,经济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同步提升的战略,于2010年获得“江苏省园林小城镇”称号,并制定了扩大规模、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高品位的建设方针,提出了打造“绿色洛阳”、争创国家园林城镇的奋斗目标。按照“突出品位,打造精品,加快建设宜工、宜商、宜居的现代农村都市”的定位,实现“镇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美好愿景。洛阳镇依托科学的规划,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化、精品化建设的原则,高度重视乡镇园林绿化建设,以增加镇区绿地总量、提高绿化覆盖率和园林绿化质量为重点,整体推进了全镇公园绿地、单位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等绿地建设,全面提高了镇区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经过不懈努力,洛阳镇绿化目前已形成了布局合理、配置科学、高覆盖、多效能的生态系统;构筑了人与自然和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为创建国家园林城镇,改善人居环境,我镇自2010年以来,先后完成了阳光路、洛阳路、永安路等道路的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在镇休闲公园基础上进行特色公园扩建;对古树名木逐一建档挂牌,并做到养护资金落实,养护责任落实,养护措施落实,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统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我镇上下全力开展园林绿化建设,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发展。至2011年底,全镇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9%;绿化覆盖率达到40.5%;镇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8平方米。

对照《国家园林城镇标准》和申报工作要求,我镇各项指标已达到国家园林城镇要求,具备申报国家园林城镇资格。为此,特申报国家园林城镇,请求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我镇的创建工作进行审核、验收,并予以批准。

 

特此申请。

 

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抄送:江苏省住建厅,常州市住建局,常州市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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