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污水接管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工程效能,减少点源污水排放,有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武政办发〔2012〕17号)文件的要求,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决定对镇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实施污水限期接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接管时限
各单位应于2013年5月前完成内部改造,并将污水接入污水管网。
二、接管要求
各单位要对照污水接管标准(详见附件2),尽快制定内部雨污分流改造方案,加快组织实施,污水达到接管标准后方可接入污水管网。
三、职责分工
各单位是污水接管责任主体,具体承担内部改造、污水接管工作,镇政府负责配套支管网的建设和接管单位内部改造验收工作。
四、奖惩措施
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接管的单位减半收取污水管网接管费,对逾期未完成接管任务的,区环保、水利部门将依法查处。
污水接管是改善区域环境的重要途径,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按期完成接管工作。
附件:1.污水接管标准要求
2.武进区城镇排水许可告知书及申报材料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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