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贯彻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江苏省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办法》精神,按照《关于加强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武人口计生发〔2012〕55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着眼提升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明确服务内容,完善管理制度,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流动人口守法经营、依法生育、合法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我镇具有一定规模的集贸市场,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分会),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流动人口日常服务管理工作;设置计划生育服务室,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力争达到全面、准确掌握集贸市场流动人口信息,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及各类政策,为流动人口提供均等服务。
三、工作安排
9-11月份,对全镇集贸市场情况、流动人口数量和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摸底的基础上,认真总结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理清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根据市、区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行贯彻落实。大力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江苏省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办法》和市、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的相关精神;建立和完善市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和计生协会(分会)等组织建设,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服务管理;加快推进市场内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建设,提供优质的均等服务。12月份接受区级检查。
四、工作要求
加强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需要各部门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加强沟通、齐抓共管。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镇长沈霞担任,副组长政法委员姚文虎、卫生计生科科长许秋芬担任,成员由服务业科科长沈兵、派出所所长沈利平、工商分局局长潘建岳、市管委主任马全兴、卫生计生科科员虞梦霞组成。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综治部门要加强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及时发现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帮助解决。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制定市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案,指导和协助各市场单位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的建设和服务阵地建设,组织对市场专(兼)职计生工作人员计生政策、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培训,组织协调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估工作。派出所要督促市场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流动人口协管员;按照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工作要求,借助市场管理部门力量,共同做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和上传工作。工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和计划生育协会的建设,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向人口计生部门提供18-49周岁外来人口中成年育龄妇女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
(三)开展创建活动。在集贸市场广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集贸市场和先进会员之家创建活动。在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格集贸市场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组织领导好、宣传教育好、依法管理好、技术服务好、信息引导好、干群关系好和无违反政策生育;无瞒、漏、假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标准,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真抓实干,以创建带动市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纳入考核内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将作为一项主要指标纳入平时和年终考核,确保市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各项服务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二○一二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