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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2012年重大动物疫病秋冬季防疫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736/2012-0007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12〕82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14-06-12 发布日期: 2014-06-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2012年重大动物疫病秋冬季防疫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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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重大动物疫病秋冬季防疫行动的通知
洛政发〔2012〕82号
 

各村、有关单位:

秋冬季节是犬“狂犬病”、猪“五号病”、禽“禽流感”、“新城疫”等疾病的高发季节。为了确保全镇成为“狂犬病”、“五号病”、“禽流感”、“新城疫”安全无疫区,根据武政办〔2012〕15号文件和区动防指办〔20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我镇从9月20日至12月20日对全镇范围内组织对各村的犬、家禽、猪等进行防疫。各村要宣传“狂犬病”、“五号病”、“禽流感”等疾病的危害性和防治“狂犬病”的法律法规,普及被犬咬伤后正确的急救知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数量

 各村要组织力量摸清统计好犬、家禽、家畜的数量,建立台账,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

二 、组织防疫

各村要配备3名工作人员配合兽医部门逐村逐户拉网式过堂,只只防疫注射,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确保防疫密度100%。

三、防疫日程安排

1.犬防疫:9月20日到11月20日

2.禽防疫:9月20日到11月20日

3.猪防疫:11月21日到12月20日

现请各村认真研究方案,派人配合镇兽医站采取集中拉网式防疫工作,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标准,逐村逐户过堂确保防疫密度达到要求。各村要开展指导宣传工作,防止漏户,要严明工作纪律。落实专项工作经费。

对违规防疫的各类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员进行严肃查处,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注意事项:

家禽、生猪、“狂犬病”防疫(包括防疫证,防疫牌)全部实行免费防疫。各村防疫结束后需要防疫的犬只到洛阳兽医站、戴溪兽医站服务点继续免费防疫,洛阳片的到洛阳兽医站、戴溪片的到戴溪兽医站,不再上门服务。

以上文件,请各村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附:各村防疫日程安排及防疫领导小组及防疫方案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

下载附件:生猪、家禽防疫日期及防疫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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