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现将武进区委办发〔2012〕104号《关于在全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示范镇创建活动的意见》转发各村,请各村按照文件要求,按序时进度认真落实,确保全镇示范镇创建工任务圆满完成。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