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有效保护村庄环境整治成果,规范建筑市场及民房建设管理,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设立“两违”建设整治专项考核基金。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各村应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建设和谐社会为原则,统一思想,积极主动参与“两违”建设整治,多听、多看、勤查,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政策渗透,扼制住“两违”建设的源头;对于劝听不改的,要及时与片区联系人联系,积极介入整治工作。
二、明确建管所、国土所片区联系人,各村主任为各村“两违”建设整治联系人。
三、以2011年底各村户数统计数据为依据,以0.6%为计算系数,所得户数为各村“两违”建设整治考核基数。计算方式如下:
1.有“两违”性质民房及辅房建设发生,但村未上报,而镇相关部门通过举报、巡查等途径得知的,有一起算一户。
(1)全年“两违”建设数未超过该基数且矛盾调解积极有效的奖励10000元。
(2)全年“两违”建设数未超过该村总户数的0.3%且矛盾调解积极有效的,在10000元的基础上加奖2500元。
(3)全年无“两违”建设发生的,在10000元的基础上加奖5000元。
(4)全年“两违”建设数超过该基数的,有一起扣1500元,至10000元扣完后,不足部分在村主要干部年终考核奖金中扣留。
2.企业发生工程建设,不论手续齐全与否,各村必须上报。
(1)全年各村所辖范围内企业发生“两违”建设而村未上报,且发生安全事故的,有一起扣6000元;村已上报,但未办理相关建设许可手续且发生安全事故的,有一起扣4000元。
(2)全年各村所辖范围内企业发生违法用地或违规建设
而致强制执法,村已上报的,有一起扣2000元;村未上报的
有一起扣4000元。
四、原则上各村所发生的“两违”建设拆除执法用费由各村承担,年终结算。
五、具体考核由镇相关部门依据全年“两违”整治台账核算,奖金于下一年建设工作会议期间颁发。
六、该实施方案希各村、各部门遵照执行,本实施方案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1.镇建管所、国土所联系人明细表
2.各村联系人明细表
3.洛阳镇“两违”整治信息表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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