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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洛阳镇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736/2012-00054
主题分类: 医药卫生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12〕57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12-05-25 发布日期: 2014-06-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洛阳镇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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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洛阳镇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的通知
洛政发〔2012〕57号
 

  

为加强全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卫生院管理工作,根据武政办发【2011】76号《武进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武政办发【2011】141号《关于明确武进区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本镇医疗卫生实际情况,我镇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面、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程度为目标,着力改善基本医疗服务。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促进镇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项目内容

根据《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实施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等。

(二)项目组织

1.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卫生、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洛阳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院,负责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审定项目实施方案,协调指导项目开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监督评估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2.相关机构职责

镇卫生院是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绩效考评办法,会同财政分局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和考核,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切实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财政分局负责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完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及时足额下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落实地方配套经费,保证镇卫生院以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经费,并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各村委会负责本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村在项目中应承担的服务内容、工作要求、项目指标、考核标准,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辖区居民提供。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要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2.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转变公共卫生服务模式,定期深入工作场所、学校、社区和家庭,开展卫生学检测评价,研究制定公共卫生防治策略,指导镇卫生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深入家庭,全面掌握本镇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主动采取有效的

健康干预措施,实行团队服务和责任医师制度,将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强化对居民的健康管理,有效控制主要健康危险因素的危害,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3.完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

积极筹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专项用于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从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其中村级卫生机构补助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的30%。积极探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安排,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开展业务所需的工作经费根据任务和经费标准确定,由政府根据服务开展情况核拨。

4.强化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以重点人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对象为切入点,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管理。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5.规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根据省、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和方法,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通过镇、村二级考核评价机制,每季要对镇、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镇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每季度督查一次,每半年考核一次。督查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等。同时对镇卫生院履行职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社会满意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考核结果与核拨经费、主要领导年度工作绩效挂钩,作为医务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将群众对项目的满意度作为考核评价的依据,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考核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基本医疗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快转变卫生院运行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成本核算、收支考核、绩效奖励”的办法,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财政分局负责收支考核,镇卫生院负责成本核算,通过收支考核,加强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不断提高镇医疗卫生管理工作。

            1.明确基本功能定位。镇卫生院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2.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在核定编制的基础上,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科学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建立绩效考核、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增强镇卫生院生机和活力。

3.收支预算管理。编制收支预算,加强成本核算,实施收支考核。

4.加强资金管理。收入专户储存,支出专户核算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资金专项报批,严格各项支出资金审核报批手续,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5.财产物资管理。健全财产物资台账登记管理,加强药品、材料领用核算,不断完善各类财产、物资、药品、材料管理制度。

切实加强政府采购工作,按照镇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施各类采购管理。

6.加强绩效考核管理。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绩效工资实行财政统发,创新奖励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对镇卫生院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充分发挥绩效考核作用,不算提升医疗卫生工作水平。

7.加强医技、医德管理。医技、医德是提高医务工作者服务水平的重要条件,要切实加强医务工作者的医技、医德培训教育,结合人事管理制度,加大医技、医德考核力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财政分局、卫生院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贯彻落实,认真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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