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成员单位:
春季气温逐渐回升,是食源性疾病多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降低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确保全镇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武食药安委[201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食品药品安全“春雷”行动,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镇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相应上级部门的号召,领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市场监管,保障民生健康,全力打造食品药品安全洛阳,为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和建设和谐洛阳作出贡献。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春雷”专项行动,重点对我镇农村自办家宴、建筑工地、学校、工矿企业食堂、保健食品、化妆品、药械流通领域等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各项涉食行业,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假冒伪劣制售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努力促进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确保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行动步骤
(一)完善组织体系(3月20日—3月25日)。根据上级要求建立洛阳镇食品药品安全“春雷”行动领导小组,向各村(社区)、成员单位下发行动计划,并要求各村(社区)、成员单位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做到高度重视、深度认识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制定好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前期宣传工作。
(二)开展专项检查(3月25日—5月10日)。镇食药安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配合上级部门、会同成员单位以及各村(社区)深入开展各项食品药品卫生检查。一是组织辖区内的民间厨师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抓好农村自办家宴备案制度落实;二是对全镇所有学校、建筑工地、企业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三是开展药品生产、经营领域集中整治;四是开展保健品、化妆品领域集中整治。
(三)总结经验教训(5月11日—5月15日)。依据《武进区食品药品安全“春雷”行动方案》以及本计划认真总结此次行动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巩固扩大战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成立洛阳镇食品药品安全“春雷”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分管副镇长任组长,食药安办协管员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和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食品药品委员会办公室。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利用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这个平台,加强和卫生、工商、安监、防保等职能部门的配合和协作,建立执法协作特别是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互通信息,确保资源共享,发现重大违法案件及时召开协调会,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应当移送其他部门查处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三)突出重点,严肃执法。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的抓好各项工作。要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需要立案查处的要及时移交稽查科查处。
(四)加强宣传,营造气氛。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曝光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通过食品药品安全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企业等形式,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普及饮食用药知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
(五)标本兼治,健全机制。要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探索和完善对各种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有效模式和方法,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