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了保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更加有效地得到贯彻实施,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和促进村民充分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村务公开工作,规范村民委员建设工作台账、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部署2014年度低保扩面、慈善大病救助、残疾人等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举办村(社区)主任及村会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4年4月17日上午8:45报到,时间半天;
二、培训地点:镇珠光楼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各村(社区)主任、村会计。
请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