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736/2014-00046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14〕51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14-03-24 发布日期: 2014-06-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

相关阅读:

关于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
洛政发〔2014〕51号
 

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市、区有关要求,决定开展全镇各类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

2014年3月15日至5月31日

二、审查对象

洛阳镇区域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三、审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订立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情况;

(三)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四)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五)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六)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七)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八)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

四、审查程序

(一)网上下载、自查自纠阶段

2014年3月15日起,各用人单位可登录武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模块,从事项列表中选择“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或登录武进人力资源网,进入“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模块,两种途经均可查询审查机构、时间、地点、流程等信息。

用人单位应准备好审查所需提交的书面材料,下载“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电子表格”并填写完整。同时,对本单位遵守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情况自查自纠。

(二)用人单位送审阶段

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村委进行审查:1.人社部门指定提交的书面材料;2.“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电子表格”(用U盘等工具保存)。

审查时,填写《书面审查报告书》、《书面审查记录手册》提交人社部门审核。

(三)人社部门审查阶段

    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资料的真实性、逻辑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并按照标准评定等级。

五、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应提供的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三)职工花名册;

(四)职工工资发放表(2014年1-2月);

(五)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劳动合同备案资料;

(六)《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

(七)《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记录手册》;

六、有关要求

在规定时间内,用人单位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拒不参加书面审查的,人社部门将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予以处理,并加强日常巡查或重点监察,在一年内不得授予劳动保障有关的荣誉或称号。

(此页无正文)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4日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