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相关单位:
现将省爱卫会《关于印发<江苏省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制作标准与张贴规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规范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及管辖范围内吸烟场所和控制吸烟场所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的制作和张贴工作。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