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现将《关于印发<武进区安全生产示范村(社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安发〔2013〕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示范村创建活动,请创建企业于6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示范村(社区)申报表》报于镇安监科。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