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又好又快地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按照多劳多得、激励先进的原则,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2013年起对村定员干部责任制考核意见调整如下:
一、村定员干部报酬由基本工资、考核工资、激励工资三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由镇组织人事部门按洛委发〔2009〕5号文件规定核准确定执行,有条件的村可以按月发放。
(二)考核工资
1、按规模计算
(1)人口规模分档计算
2500人以下的村 3000元
2501人以上的村 4000元
(2)村域面积分档计算
3500亩以下的村 3000元
3500亩以上的村 4000元
(3)工业经济按年销售收入为基数,不足1亿的按1亿计算,得10000元,1亿到3亿的每增100万得40元,3亿以上的每增100万元得20元。
2、按百分制考核计算考核工资。以党的建设、行政服务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有相关职能部门考核的内容为依据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一)党建工作 17分(由党群口负责制订具体考核细则)
(二)行政服务工作 83分
1、农业服务 20分(由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订具体考核细则)
(1)农经工作 7分(由经管站负责考核)
(2)农林、农机、绿化管护 6分(由农林农机站负责考核)
(3)水利工作 5分(由水利站负责考核)
(4)畜牧防疫工作 2分(由兽医站负责考核)
2、工业生产服务 16分(由工业和科技环保服务中心制订具体考核细则)
3、综合治理 12分(由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负责制订具体考核细则)
4、土地建设管理工作 8分(由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制订具体考核细则)
5、村庄卫生、环境长效管理,城乡保障,民政工作,计划生育 27分(由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制订具体考核细则)
(1)城乡保障 7分(由人社科负责考核)
(2)民政工作 3分(由民政办负责考核)
(3)计划生育 5分(由计生办负责考核)
(4)村庄卫生、环境长效管理 10分(由爱卫办负责考核,文件另发)
(5)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2分
(三)激励工资:按重点工作、村级增收、公益事业投资、上级获奖为内容计算激励工资。
1、重点工作奖:年内完成镇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根据完成情况进行加分。(由党委政府在年终确定,今年初步定为“城乡挂钩”土地复耕,标准圩堤建设,拆迁安置等)
2、争先奖:年内被授予市级条线、区委、区政府先进集体荣誉的加2分;授予省级条线、市委、市政府先进集体荣誉的加5分;授予省部级先进集体荣誉的加10分。(由申报单位核准确认)
3、投资奖:经申报镇政府同意立项的公益事业投资项目,按投入额10万元起计算,每投入10万元加1分,加分最多为10分。(由镇审计部门审定确定)
4、村级收入提增奖:按前两年同口径村级到账收入增长额计算每增5万元加2分。(由经管站确认核定)
二、考核分值由党委政府年终根据上年平均值商量制订增长幅度。
三、考核对象和计算标准
1、村支部书记100%;
2、村支部副书记和村委主任得书记考核工资的90%;
3、村委副主任、村会计、村长助理得书记考核工资的85%;
4、退养人员按原职务考核工资的70%计算。
四、为建立村干部报酬增长机制,激励工资纳入当年工资后,总报酬与上年度相比,波动幅度较大的村,部分报酬实行记账式以丰补欠制度,由党委统筹考虑年度调节。
五、考核报酬年终由经管站汇总各部门考核数据进行测算后,报党委批准,各村凭批复发放。
注:本意见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