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群防群治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切实发挥筑牢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目标,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专群结合、警民联防的治安防控网络,改革社区警务模式,切实推进社会治安网络化管理,抓好群防群治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推动全镇治安防范社会化、多元化,形成“政府主导、综治牵头、公安指导、村级为主、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创建平安洛阳,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目标任务
规范和加强村、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群防群治长效工作机制,达到各类刑事、治安案件明显减少,各村(社区)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高;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治安防范意识和群防群治水平;促进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形成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断增强做好群防群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有效开展群防群治工作,镇成立群防群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镇长沈霞任组长,综治科、财政分局、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和各村村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由政法委员、综治科长姚文虎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副所长丁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指导、收集、总结各村群防群治工作情况。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从维护全镇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大局出发,把群防群治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各村要建好一支群防群治队伍,按照“本人自愿,群众推荐,村(居)委筛选,适当经费补助”的原则,根据各村实有人口和治安复杂状况配备不少于3名(要求:50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政治清白)治安积极分子,以治安志愿者形式组建群防群治队伍(具体配备要求附后)。各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内部的安全防范,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家的门,建立立体交叉的治安防控网络。
(二)建章立制,多措并举,健全群防群治工作长效机制。群防群治贵在坚持,实际工作中,要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认真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要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保证足够警力,指导群防群治工作的组织开展,督促各村、各单位、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责任制,明确防范职责和防范重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工作职责,治安志愿者由镇专职联防队员带领在各村开展夜间巡逻设卡,增强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有效减少各类案件发生,增强公众安全感;要建立巡逻盘查工作台账,遇有可疑人员、物品立即上报镇派出所值班室,由值班民警处理。要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工作纪律。治安志愿者每月上班时间为25天,每天为19︰00—23︰00(可根据季节调整),严格上下班制度,戴红袖标、反光背心等标志,定时到指定地点集中报到、点名,由各村带班人员通报前一天案件发生情况,安排当天巡逻、设卡时间、路线;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注意自身形象,讲究文明礼貌。镇派出所要对群防群治队伍开展自我保护措施的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保障。
(三)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加大群防群治经费保障力度。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将群防群治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保障治安志愿者开展义务巡逻、法制宣传等活动的补助、奖励和工作经费,按每人每年4000元核定,镇政府年终按照各村(社区)实际人员配备,结合派出所和村(社区)综合评价,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经费补助。也可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以及住户共同出资筹集治安防范经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有功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各村治安志愿者配备名额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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