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构建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以房管人”实有人口管理新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决定从现在起至10月上旬,在全镇组织开展以“实有房屋、实有人口、实有车辆”为主要内容的新“三实”信息采集会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核对、统一编制门牌,辖区实有房屋门牌上牌率达100%;
(二)全面采集、标注房屋标准地址,辖区实有房屋地址采集率、上图标注率100%;
(三)全面采集实有房屋信息,辖区实有房屋信息、房屋外观照片采集率100%;
(四)全面采集维护实有人口信息,暂住人口、境外人员和寄住人口信息采集率达95%以上;16周岁以上人员电话、服务处所等可维护项采集率80%以上(其中暂住人口采集率70%以上),准确率达90%以上;户籍人口的父母、夫妻、子女等人际关系信息采集率95%以上;
(五)全面采集辖区公特场所、小单位信息,信息采集率98%以上,从业人员信息采集率80%以上;
(六)全面核查、采集实有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信息,辖区有证车辆信息核查采集率98%以上;无牌无证车辆和外地车辆信息、车辆照片采集率95%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门牌统一上牌(5月3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各村(社区)负责。
(二)采集标准地址和上图标注。此项工作由社区民警负责完成。
(三)采集实有房屋信息(8月30日前完成)。实有房屋信息是实现“以房管人”实有人口管理新机制的基础。各村委要组织人员对居民住宅、临时建筑、出租房屋、店面商铺和空关房屋等逐户采集房屋信息,填写《实有房屋信息采集表》。社区民警负责拍摄房屋外观照片并录入平台。
(四)采集维护实有人口信息。(1)核查、采集、维护常住人口信息。各村委组织人员以入户调查为基本手段,逐户走访实际居住人员,采集常住人口的联系电话、服务处所等可变项目,及采集常住人口人际关系信息;采集外出人员(户在人不在)的实际住址和离开户口所在地时间。(2)采集出租屋、暂住人口信息。4至6月份,组织暂住人口协管员,以出租房屋、小单位、小场所、工地工棚、集贸市场等流动人口落脚点为重点,特别是公寓房出租户、偏僻路段出租户,要挨家挨户排查,确保不留盲点死角。对登记的出租户和暂住人口必须逐一过堂筛选,实施分层分类管理。
(五)公特场所、小单位信息登记采集。社区民民警对所有公特场所、小单位(包括有工商执照和无证经营的)逐一上门调查,按信息采集要求登记信息,从业人员核清身份后录入系统。要通过调查,彻底查清辖区小单位的底数和从业人员状况,纳入治安管理,做好日常信息维护。
(六)实有车辆信息采集。(1)核查采集有证照车辆。此项工作由社区民警负责核查并录入平台。(2)核查采集无牌无证车辆信息。各村委组织人员在入户走访过程中,主动询问、核查实有人口拥有和使用车辆情况,按照《车辆核查采集表》登记信息。车辆照片采集由社区民警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新“三实”信息采集会战领导小组,由沈霞副镇长任组长,政法委员姚文虎、派出所所长沈利平任副组长,派出所副所长韩伟、民政科科长施利英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韩伟兼任,负责牵头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班子,村(社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另确定一名业务骨干(原则上为村会计)具体负责,4月26日前将业务骨干名单报至派出所。
(二)加强业务指导。镇“三实”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村信息采集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加快推进工作。社区民警要与各村加强交流合作。
(三)严格督查考核。镇“三实”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工作成效。各村(社区)要将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到每一周、每一天、每一人,每周要向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度表(由社区民警牵头负责填报),确保工作进度。9月份,镇“三实”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评,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