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了保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更加有效地得到贯彻实施,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和促进村民充分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村务公开工作,规范村民委员建设工作台账,部署2013年度低保扩面、慈善大病救助、残疾人等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举办一期村(社区)主任及村会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3年4月19日上午8:30报到,时间一天;
二、培训地点:镇餐厅二楼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各村(社区)主任、村会计
请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