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增强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水平,根据武环发〔2013〕24号文件要求,各相关整治企业应严格对照整治标准,5月底前全面落实15家重点企业水、气、固废等方面环境整治,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具体整治要求如下:
一、编制方案
各企业对照提升名单中整治内容及武进区工业企业环境整治提升管理标准编制整治方案,一式二份,于2013年4月20日前分别送至区环保局及镇环保科备案。
二、落实整改
对照整治方案及15家提升企业名单中所列问题加强整改,整改期限为2013年5月底。
三、组织验收
整改完成申请验收,整改不到位验收不合格企业将根据区环保局提升改造相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理或整顿。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1、洛阳镇整治提升企业名单
2、武进区工业企业环境整治提升管理标准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