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全面掌握全镇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监管信息库,夯实监管工作基础,决定对全镇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13年3月8日—2013年3月30日。
二、调查范围及内容
(一)保健食品: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保健食品的批发企业、专卖店、连锁店、商场、超市、小型商店等。
(二)化妆品:辖区内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化妆品的批发企业、专卖店、连锁店、商场、超市、小型商店,美容美发美体店、宾馆(酒店)、浴城等。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摸底调查活动。摸底调查工作是搞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合理安排、扎实有效地搞好摸底调查和宣传引导工作。
(二)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各村(社区)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工作。要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作用,深入实地,全面调查,确保无盲区,并认真填写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调查表和信息汇总表。
(三)认真整理摸底调查数据。本次调查摸底汇总的数据作为今后建立监管信息库的基本数据,要对不同经营业态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今后实施分级管理和电子化监管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四)及时报送摸底调查信息。请各村(社区)于3月30日前将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表,报至镇食药安办。
联系人:王姣,电话:88525657。
附: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表
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3.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表
4.化妆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表
5.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6.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表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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