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有关单位: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鼠害密度,防止疾病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冬季灭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灭鼠时间
11月29日至12月31日
二、灭鼠投药范围
全镇建成区域内村(居)民住宅区及辖区内各单位室内外环境,公共绿地、河岸、公共厕所、垃圾收集房及垃圾中转站周围等。
三、灭鼠用药
灭鼠用药为溴鼠灵,特效解毒药为维生素K1。
任何单位和居民户都不得购买、使用违禁杀鼠剂,确保灭鼠安全。
四、灭鼠方法
1.在充分做好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灭鼠工作,并由专职灭鼠员投药灭鼠,固定毒饵站首次投放药量约10克左右,依盗食情况及时增补,确保灭鼠工作全覆盖。
2.在灭鼠前对辖区内毒饵站、毒饵盒的设置、完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调整、修复毒饵站,对于一些环境卫生较好、鼠迹较少的社区,可采取由灭鼠员根据现场情况有针对性地设置临时毒饵站或重点查找鼠洞进行投药。
3.灭鼠期间公布鼠情报告电话,方便群众在发现鼠情后及时上报,做到有针对性地开展灭鼠投药工作。
五、有关要求
1.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村、有关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所有单位的灭鼠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村(居)民区范围内的公共区域灭鼠投药由专职灭鼠员负责,其他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物管小区等单位及场所自行组织灭鼠工作。
2.加强培训,保证质量。各村、有关单位按要求配备专职灭鼠员,并组织业务培训。灭鼠员要承担灭鼠期间的环境调查、投放鼠药及效果检查等项工作。各村、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灭鼠员日常工作的监管,确保灭鼠工作取得实效。
3.抓住重点,完善设施。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民工宿舍区、农贸市场、饭店、宾馆、饮食店、食品加工、生产、销售、储存场所以及镇区老居民区、镇中村为我镇灭鼠工作的重点。建设、城管、工商、农业以及卫生院应组织人员进行指导和督查,确保以上单位各项防鼠设施完好有效,室外鼠药投放到位。
4.做好总结,落实长效。各村、有关单位要扎实有效地开展灭鼠工作,对所在辖区内的单位要进行督促落实,确保灭鼠效果,镇爱卫办将对灭鼠工作进行检查。各村、有关单位将灭鼠工作记录和总结以书面形式于2013年12月25日前报送至镇爱卫办。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