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业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印发武进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武政办发〔2013〕10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企业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