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统计网络建设的意见》(常政办发〔2013〕3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全镇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中的信息、咨询、监督和评价作用,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统计协管员制度。
一、人员安排
根据各村联网直报企业数及各项统计的工作量,明确各村统计协管员为1名。
洛阳村(社区) 赵燕华
洛东村(社区) 於卫星
戴溪村(社区) 窦沛城
天井村 贺春娟
管城村 陈英玉
岑村村 吴三元
东尖村 沈金华
汤墅村 虞亚红
阳湖村 张 佳
朝安村 蒋丽娟
谈家头村 陈秀英
小留桥村 周兴法
圻庄村 邵亚燕
瞿家村 陆梅玉
民丰村 陈小焕
马鞍村 费 菊
虞桥村 邓丽芳
友谊村 陈 英
二、工作内容
各村(社区)统计协管员要联系所在村(社区)的所有联网直报企业,帮助企业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定期开展统计业务指导,审核企业统计数据质量,协助企业完成各类统计调查任务。
三、有关要求
统计协管员制度的建立是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为统计协管员开展工作提供财力、物力的支持。镇统计科要加强对统计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力求全镇统计质量再上新台阶。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