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根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12〕9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武办发〔2011〕62号)和《关于在全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示范镇创建活动的意见》(武办发〔2012〕1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现就相关考核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18个行政村
二、考核内容
组织领导、财务工作、平台建设等(具体附表)
三、考核办法
镇成立考评小组,具体有纪委、经管、审计、财政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另行发文),按考核细则每季度进行一次百分制考评,考评结果按季通报。
考核结果运用:
1.列入年终村干部农经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2.列入三年一评的农经工作先进集体评选重要依据;
3.每年按考核得分进行适当奖励,由村列支。
80分以上为基本分,集体奖5000元,会计奖500元;
90分以上为良好,集体奖8000元,会计奖800元;
95分以上为优秀,集体奖15000元,会计奖1000元。
四、考核要求
1.每季度次月20日作为基准日,考评小组按考核要求逐项打分,并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意见。
2.村整改不到位的酌情扣分后,由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3.对发现的业务问题,及时向上沟通、及时解决,确保“三资”信息化工作按时按质全面展开。
附件:武进区洛阳镇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考核表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下载附件:洛政发【2013】93号文件附件洛阳镇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