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的考核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736/2013-00081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13〕93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13-07-17 发布日期: 2013-07-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的相关考核事项。

相关阅读: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的考核意见
洛政发〔2013〕93号
 

各村:

根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12〕9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武办发〔2011〕62号)和《关于在全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示范镇创建活动的意见》(武办发〔2012〕1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现就相关考核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18个行政村

二、考核内容

组织领导、财务工作、平台建设等(具体附表)

三、考核办法

镇成立考评小组,具体有纪委、经管、审计、财政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另行发文),按考核细则每季度进行一次百分制考评,考评结果按季通报。

考核结果运用:

1.列入年终村干部农经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2.列入三年一评的农经工作先进集体评选重要依据;

3.每年按考核得分进行适当奖励,由村列支。

80分以上为基本分,集体奖5000元,会计奖500元;

90分以上为良好,集体奖8000元,会计奖800元;

95分以上为优秀,集体奖15000元,会计奖1000元。

四、考核要求

1.每季度次月20日作为基准日,考评小组按考核要求逐项打分,并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意见。

2.村整改不到位的酌情扣分后,由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3.对发现的业务问题,及时向上沟通、及时解决,确保“三资”信息化工作按时按质全面展开。

 

附件:武进区洛阳镇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考核表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下载附件:洛政发【2013】93号文件附件洛阳镇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考核表.doc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