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为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及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下达优抚临救及困难群众临救经费 万元。此项下达经费,主要用于复退军人、伤残军人、参战涉核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困难群众特殊生活困难补助,让他们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此款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各村要认真落实,务必于1月28日前将资金发放到位,并于2月15日前将发放清单报民政办。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