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家庭的关爱,现下拨2013年春节边缘困难群众一次性救助资金,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务必于2月5日前将资金发放到位,同时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摊派。并于3月1日前将发放清单报民政科,春节后,镇民政科将会同财政所对救助情况进行抽查。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