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吸取浙江奉化“4.4”居民楼坍塌事故教训,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政府《关于开展城市危旧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武政办发〔2014〕97号)要求,决定在我镇开展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安全排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房屋的质量安全状况、维护管理状况和居住人员状况。
排查的范围主要涉及镇区域内建筑年代较长、建筑标准偏低、失修失养严重及其他因素产生安全隐患的房屋,具体包括:
1.已超过房屋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房屋;
2.已达到房屋设计使用年限的一半,并经过结构改造的房屋;
3.因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现象,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
4.未经批准或许可,进行结构改造的房屋;
5.无报建手续或无施工许可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房屋。
此外,要特别重视教育设施、养老设施、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排查,及时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负责管辖范围内危旧房屋的安全排查工作,指导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先行自查。汇总自查情况形成书面说明,并填写《武进区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排查情况申报表》。《申报表》和书面说明材料于6月10日前报镇建管所。
(二)集中排查。镇建管所对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自查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梳理,集中组织开展更深层次的安全排查。针对急需进行安全鉴定的危房房屋,组织建设、安监、消防等技术力量分组开展现场集中排查,分析危险房屋类型,对需要房屋安全鉴定的,督促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为进一步采取应对措施提供准确依据。
(三)整改落实。在前两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科学制定方案,该加固的加固,该撤出的撤出,特别是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将其优先纳入改造计划。
附件:1.洛阳镇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武进区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排查情况申请表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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