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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洛阳镇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736/2014-0006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14〕67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14-05-28 发布日期: 2014-06-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洛阳镇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的排查范围和内容、实施步骤等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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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洛阳镇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洛政发〔2014〕67号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吸取浙江奉化“4.4”居民楼坍塌事故教训,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政府《关于开展城市危旧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武政办发〔2014〕97号)要求,决定在我镇开展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安全排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房屋的质量安全状况、维护管理状况和居住人员状况。

排查的范围主要涉及镇区域内建筑年代较长、建筑标准偏低、失修失养严重及其他因素产生安全隐患的房屋,具体包括:

1.已超过房屋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房屋;

2.已达到房屋设计使用年限的一半,并经过结构改造的房屋;

3.因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现象,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

4.未经批准或许可,进行结构改造的房屋;

5.无报建手续或无施工许可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房屋。

此外,要特别重视教育设施、养老设施、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排查,及时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负责管辖范围内危旧房屋的安全排查工作,指导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先行自查。汇总自查情况形成书面说明,并填写《武进区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排查情况申报表》。《申报表》和书面说明材料于6月10日前报镇建管所。  

(二)集中排查。镇建管所对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自查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梳理,集中组织开展更深层次的安全排查。针对急需进行安全鉴定的危房房屋,组织建设、安监、消防等技术力量分组开展现场集中排查,分析危险房屋类型,对需要房屋安全鉴定的,督促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为进一步采取应对措施提供准确依据。

(三)整改落实。在前两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科学制定方案,该加固的加固,该撤出的撤出,特别是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将其优先纳入改造计划。

 

附件:1.洛阳镇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武进区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排查情况申请表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8日


 

下载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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