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武进区企业设立“四证一体”联合办证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0日
武进区企业设立“四证一体”联合办证实施方案
为方便市场主体准入登记,有效整合行政审批资源,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根据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决定对企业设立所涉及的工商营业执照、质监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税务登记证实行“四证一体”联合办证。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就近受理、一窗统收、材料传递、信息共享、分别办理、统一发证、全程监察”的工作流程,进一步发挥基层登记机构优势,优化整合行政服务中心审批资源,确保企业设立登记时一次性提交申请资料、一次性领取登记工商营业执照、质监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税务登记证,实现市场主体准入登记成本降低、登记效率提升的目标,使全区创业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办理的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有利于政府实施有效管理的角度出发,按照法定程序加快市场主体登记准入。
2.企业自愿的原则。尊重企业意愿,由企业自愿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效率。
3.便捷高效的原则。由申请人所属工商分局提供企业设立前的政策咨询、材料申报、材料报送、证照领取的“一站式”服务。区行政服务中心相关审批窗口依照“四证一体”联合办证具体分工,加快信息共享和工作整合归并,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完成审批。
4.积极稳妥原则。在总体部署、统一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成熟先行原则,先从新设内资企业登记试行,再逐步推广到外资企业设立、企业变更登记。
三、适用范围
“四证一体”联合办证的范围限于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各类新设内资企业,不包括外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并满足三项前提条件:工商窗口已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已刻制好单位公章、已预交质监部门“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费用。
四、职责分工
1.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四证一体”联合办证工作组,履行联合办证机制的策划运筹、组织协调、重大疑难问题的研究解决等职责,并负责联合办证机制的效能监督。
2.由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建立“四证一体”联合办证软件平台,设置“四证一体”联合办证综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联合办证具体操作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共同参与、分工协作,各窗口按各自部门要求完成审批发证。如工作流程发生调整,各窗口要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强度合理安排人员,负责电子数据录入、书式档案归档、打印证照等工作,确保联合办证机制高效运作。
五、操作流程
1.前期准备。
(1)申请人取得工商窗口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由综合窗口告知申请人联合办理前期条件。
(2)申请人可自选武进地区具有刻章资格公司申请各种印章刻制,刻制完成的印章经公安机关备案后由印章刻制公司移交综合窗口代为保管。申请人再到质监局窗口预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费用,再凭代码证收费收据和印章刻制票据到综合窗口填写“四证一体”联合办证告知单,综合窗口在告知单上盖章确认。
(3)申请人凭已盖章联合办证告知单到工商分局咨询办理“四证”所需提交的各类申报资料,材料准备齐全后由申请人一并交属地工商分局初审上报。
2.资料受理。申请人将按照“四证一体”联合办证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提交工商分局,工商分局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应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企业注册联合办证受理单”,作为申请人后期取件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在申请人补正相关资料后予以受理,同时,工商分局受理人员需在“四证一体”联合办证平台中录入质监、国税、地税审批所需信息。
3.资料流转。各工商分局登记窗口受理申请后,将材料按部门分类打包后每天派员送至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负责将各工商分局报送的联合办证申报材料整理、保管、分发。
4.联合办证。
(1)工商窗口先行进入公司设立登记审批,在公司设立登记核准通过后,将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交综合窗口;
(2)综合窗口根据已核准的营业执照进行“一表制”的信息录入,分别打印“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表”和“税务登记证申请表”并加盖相应企业公章,然后分发企业的联合办证申报材料至质监、国税、地税窗口。
(3)质监窗口完成“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后,复印“组织机构代码证”交国税、地税窗口;
(4)国税、地税窗口完成“税务登记证”办理后,联合办证审批阶段结束。
各窗口随后将办理完成的证照原件和收费票据统一交至综合窗口资料归档,综合窗口归档时应仔细检查每家企业“四证”办结资料是否完整并按区域分类有序存放。
5.办结发证。工商分局每天派员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取件,并及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凭“企业注册联合办证受理单”和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领取“四证”、公章等其他资料。对于各种原因而不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时,分别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窗口出具不能办理的书面告知单,列明原因或补正措施后放资料包,由各工商分局通知申请人。
六、承诺时间
企业设立“四证一体”联合办证从正式受理到最后发证,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个别情况复杂的、工作量大的申请,经中心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时限不得超过法定时间。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四证一体”联合办证是开展行政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是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质量的有效措施。各相关窗口要高度重视,把思想真正统一到为基层服务、为群众办事上来。
2.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窗口和相关科室要按照上述职责和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涉及窗口要做到工作措施到位、保障条件到位,区行政服务中心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确保“四证一体”联合办证顺利实施。
3.加强沟通,形成合力。推行“四证一体联合办证”是部门审批资源的有效整合和部门协作方式的创新融合。各联办窗口要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理顺流程,发挥“四证一体”联合办证最大优势,取得联办制度最优效果。
4.平台升级,提高效能。加快并联审批系统平台建设,整合各部门数据,提高数据的利用率,降低办事成本,提高效率。利用并联审批平台建立集事项办理、过程查询、结果公告、流程监控、资源共享于一体的网上并联审批模块,实现手工转接审批向网上并联审批的转变。
5.工作保障,促进成效。为保证“四证一体”联合办证取得预期成效,由区政府加强软、硬件工作环境的“双件”支撑,软件上加强人员配备,硬件上加强计算机、网络等硬件设备的支撑,以保障工作量增加的同时工作成效不降。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
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