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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保障青奥会环境质量管控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4-00089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14〕114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4-07-03 发布日期: 2014-07-17 废止日期: 2019-07-31
内容概述: 武进区保障青奥会环境质量管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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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保障青奥会环境质量管控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4〕1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武进区保障青奥会环境质量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3日


 

武进区保障青奥会环境质量管控方案

 

为保障南京青奥会顺利举办,实现“绿色青奥”的办会目标,展示我区良好的生态环境,根据《江苏省保障青奥会环境质量工作方案》及《常州市保障青奥会环境质量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确保青奥会举办期间,全区空气质量显著改善;城市水体满足景观要求;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二、适用时间

2014年8月1日至8月31日,共31天。

三、工作内容

(一)空气质量管控

1.严格燃煤电厂排污控制。8月1日-31日,加强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监管,提升燃煤机组污染排放标准,确保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于50mg/L,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100mg/L,烟尘排放浓度小于20mg/L。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环保局。

2.严控煤质。全区重点燃煤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必须使用含硫量在0.7%以下的低硫煤,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青奥会举办之前,各燃煤企业做好低硫煤采购和储备工作。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3.实施重点废气排放企业限产。8月1日-31日,重点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停用部分生产装置,停止部分生产工序,8月份比1-5月平均产量下降20%。(具体名单见附件2)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区经信局、环保局。

4.加强重点排放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管控。严控化工、医药、表面喷涂、印刷、电子、纺织等行业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有机气体的排放,对未安装有机废气收集装置或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企业采取限产停产措施,化工企业禁止开停车作业。(具体名单见附件3)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区经信局、环保局。

5.加强油气污染防控。8月1日-31日,未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或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一律停止使用。加大对储油库和重点加油站的抽查抽测频次,确保油品质量达标、油气回收设施正常使用。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区发改局、环保局。

6.严控机动车污染。8月1日-31日,加强执法巡查,严控无标车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交通局。

7.控制各类尘源。加强工业企业和裸地扬尘无组织排放治理,8月1日-31日,港口、码头、混凝土搅拌站等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落实控尘措施;煤炭、渣土、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实现密闭化运输,严禁抛洒滴漏。对不能稳定达标的建材、混凝土搅拌站等行业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4)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区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

8.加强施工工地及堆场扬尘污染控制。深入推进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督促工地完善扬尘防控措施。对扬尘防控措施不落实、产生扬尘比较大的工地,一律纳入区重点管控工地名单,并于7月20日前报区建设工地和堆场扬尘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小组办公室。8月1日-31日,重点管控工地停止作业或部分工序停止作业。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区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

9.加强道路保洁。实施道路保洁专项保障方案,对城区主次干道、主要支路等增加作业频次,提高道路机扫率。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交通局。

10.严控其它大气污染。加强对餐饮油烟治理设施的检查,严控餐饮油烟污染;加强巡查,严禁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行为。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城管局、区环保局。

11.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8月1日-31日,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测预报。当监测预测,我区AQI指数接近100时,应立即扩大管控范围和力度,采取更严格的管控措施。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区经信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环保局。

(二)水环境质量管控

12.保障工业污水达标排放。加强对化工、冶金、医药、印染等行业废水排放管控,严格控制特征污染物排放,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水利局、区环保局。

13.强化生活污水管控。积极做好生活污水控源截污工作,提高城镇生活污水的收集和处理率,做好农村生活污水的防控。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区水利局、农业局。

14.做好水体保洁管护。加强河道泵站管理和排水调度,实现河道水清岸洁。对主要水体及跨境水体实施专项保洁。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区水利局。

15.妥善应对突发事件。8月1日-31日,对可能出现的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采取应急措施,强化排水、排涝、打涝等应对措施,确保主要景观水体不发生黑臭、大面积死鱼等水环境事件。强化两湖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两湖蓝藻预警监测体系,加密监测,提高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蓝藻打捞并实施无害化处理,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区水利局。

16.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积极排除滆湖备用水源地环境隐患。8月1日-31日,加密监测备用水源地水质,加大水源地巡查频次,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保障水源安全。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环保局。

(三)环境安全管控

17.严管危废、放射源。严管辐射源、放射源转移、转让工作。加强危险废物存储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区环保局、公安局。

18.严管严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存贮、运输企业。7月1日前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存贮、运输企业完成自查,及时消除安全、污染隐患。8月1日-31日,严控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区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

19.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完善应急机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8月1日-31日,建立和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迅速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区应急办、环保局。

20.加大重大环境信访调处力度。加强环境信访积案化解,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的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初信初访的处理,减少重复信访。加强联动,合力解决一批重大疑难问题。加强网络预警,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建立完善网络舆情处置机制,对网络投诉的环境问题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取证、处理及答复工作,引导好网络舆论,努力消除不良影响。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经信、公安、住建、城管、交通、水利、环保、安监等部门及各镇(开发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青奥会保障环保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协作,认真落实方案各项措施,全力保障青奥会期间环境质量。

(二)强化执法监管

7月份开始,区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促进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提高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加大日常环境监察执法力度,确保各项环境管控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并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三)强化监测预警

区环保局会同市环保局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和趋势预测。按省统一部署,建立区域会商机制,每日分析空气质量趋势,开展预测预报,并实时上报和传送,为应急防控和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四)加强舆论宣传

广泛开展青奥会环境保障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公布临时管控措施,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倡导市民绿色出行,在青奥会举办期间多乘公共交通,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形成全社会重视大气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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