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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监察局《武进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4-00073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14〕86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4-05-05 发布日期: 2014-05-20 废止日期: 2019-07-31
内容概述: 转发区监察局《武进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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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监察局《武进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4〕86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区监察局制定的《武进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

武进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省监察厅《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监发〔2014〕3号)和市监察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监发〔2014〕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执法和效能监督,集中力量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和行政问责案件,推动我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作风,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为实现全区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标、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重要作用。

二、主要任务

此次专项行动在2013年“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重点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和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中不到位问题开展责任追究,着力查纠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对行政执法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行政审批、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民生工程等领域存在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重大群体性事件背后涉及的行政执法问题。

2.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及社会影响的问题。

3. 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有法不依、违法执法问题,执法不公开、不公正、不文明问题,乱收滥罚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权谋私、滥用自由裁量权、渎职侵权等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常州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的其他应追责的问题。

三、工作方法

1. 认真排查梳理群众信访举报。建立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交流沟通平台,设立并在媒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或网站,主动接受群众的举报投诉。关注网络舆情,对媒体、网络等方面曝光的本地区本部门的案件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以往的举报投诉进行排查梳理,发现问题和线索及时调查处理。

2.认真开展全区行政执法评议工作。联合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大内司委、区政府法制办等单位对全区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评议,通过随机抽取编号连续的行政执法案卷,重点检查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是否适格、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是否合理、执法过程是否规范、处罚执行是否到位,是否文明执法,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等问题。

3. 建立健全和相关部门案件移送机制。强化和国土、环保、工商、建设、规划、城管、安监、质监、食药监、教育、卫生以及公安、审计、法制、财政、行政服务中心等重点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规范的案件移送机制,从已发生的事故、事件、案件中排查责任追究线索,对涉及行政执法责任的及时进行倒查追责。

4. 深入追究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责任。凡近年来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中被纠错或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的案件,认真分析研究,分清责任,依纪依法依规处理;注意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调解案件中发现线索。对行政执法机关存在明显责任过错造成国家机关重大损失或人民群众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实行“一案双查”,在严格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单位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5.实行执法后评价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的社会评议,通过综合采取窗口满意度调查、效能问基层调查、问政面对面评议等方式,让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强与行政执法相对人的交流,通过电话回访、调查核实等形式,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

四、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4年5月开始,集中半年时间开展,力求在全区范围内集中查处一批行政执法违法违纪案件和行政问责案件。

1. 加强组织领导。区监察部门按照“三转”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行动作为今年纪检监察机关执法和效能监督工作重点,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以对行政执法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力度,突出重点,严格追责。

2. 形成工作合力。全区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及时掌握本部门、本系统案件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认真负责做好责任追究工作。在此基础上,区监察部门加大对执法机关重点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明察暗访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纠,重大典型案件和责任追究事项要及时在本地区、本系统内进行通报,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通报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

3. 严格依法依纪。防范责任追究低层化倾向,对涉及领导责任或管理责任的,该追究的追究、该处理的处理,切实做到执纪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发现的严重情况,提出监察建议,帮助总结教训,提出整改要求,建立规章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2014年4月29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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