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武进区2014年“清水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
武进区2014年“清水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水环境质量,提高群众环境满意度,依据区委、区政府“加力城乡一体,加速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结合年度生态环境建设和为民办实事工程目标,现就2014年“清水工程”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理念,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标本兼治、建管并重,因地制宜、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加强污染综合治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着力解决河道水体黑臭污染问题,全面提升改善河道水质,逐步恢复河道生态净化功能,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基础。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全区城河浜等11条重点污染河道实施控源截污、活水清淤、岸坡整理等综合整治,确保到2014年底彻底消除河道黑臭现象,实现源头控制、水系畅通、河岸整洁、长效管护、生态净化、功能逐步恢复的“水清”目标。
三、重点任务
1.实施点源整治。加强工业企业的污染整治,对管网到达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实施雨污分流,做到应接尽接;完善污水预处理设施建设,确保达到接管标准。按照排水许可接管要求,做好污水接管工作,提高污水收集率。对污水管网未达区域,各相关单位要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或委托处理,做到守法排污,杜绝污水直排入河。严格整治规范,对整治不到位仍超标排污的,要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对污染严重难以治理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关闭。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所有整治河道两侧500米范围内实行禁养,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500米范围以外的实行整治,依据国家《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建设粪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和雨污分流设施,做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废水达标排放,对达不到治理标准的坚决予以关闭。
2.推进污水截流。加快推进污水主支管网建设,实施管网覆盖区域内集镇区和居民小区的雨污分流和污水接管,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建设污水截流管道,新建截流泵站,全面封堵污水入河排放口,减少非雨季污水直排对河道水体的污染。力争在2014年10月份前,完成“清水工程”河道的全部管网建设任务。
3.全面清淤疏浚。采用筑坝干河的清淤方式,清理底泥污泥和河坡河床垃圾,拆除暗坝暗管,减轻底泥污染。根据总体工程节点要求,2014年6月份汛期前完成全部11条河道的清淤任务。
4.加强岸线整理。对河道两侧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理死树枯枝、露天粪坑、垃圾杂物等,建设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设施,在重要地段修建驳岸以及进行绿化亮化,原则上清淤疏浚和岸线整理同步施工、同步完工。
5.严格长效管护。加强沿河排污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对违法排污企业从重处罚。建立常态换水保洁机制,以增加环境容量,改善水环境质量。按照《武进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考核办法》的文件要求,做到河道畅通无淤积,河中无阻碍物,水面无漂浮物,岸脚无垃圾杂物等。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由区政府成立“清水工程”整治行动指挥部,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环保、财政、水利、农业、住建、交通、审计、城管、监察局和涉及镇(开发区、街道)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统一组织和协调整治行动的实施。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全面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督查、推进和考核等工作。各镇(开发区、街道)和相关部门也要成立工作班子,落实专人负责,细化完善方案,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2.明确职责分工。区环保局牵头“清水工程”项目的推进和总体验收,具体负责工业污染源治理,牵头落实企业内部雨污分流,负责监测河道水质。区水利局负责清水工程的方案编制和勘察设计,指导和督促水利、污水截流和泵站工程的建设,做好节点控制,并负责工程的专项验收,与环保局共同督促各镇(开发区、街道)推动雨污分流和接管工作,规范排水许可管理。区农业局牵头负责沿线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的治理。区城管局配合安排整治过程中弃土、垃圾等外运处置工作。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等部门应根据清水工程的特殊性,主动对项目提供报批业务指导,在审批环节开通“绿色通道”服务,简化相关程序,并减免相关收费,落实自身职责,为项目实施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相应整治补贴、资金核算、拨付和跟踪审计等工作。“清水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相关镇(开发区、街道)负责具体实施。
3.严格工程管理。按照“依法、规范、有序、高效”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标、过程监理、跟踪审计、质量追究制度,切实加强“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文明”等方面的管理,确保“清水工程”建设优质安全,管理规范,廉洁高效。
4.强化资金保障。企事业、餐饮等排水户分流接管工程建设资金由企事业单位各自承担,各相关镇(开发区、街道)区域范围内的河道整治资金由各镇(开发区、街道)承担。“清水工程”的前期勘察设计和方案编制费用由区财政列支。整治区域范围内污水主管网和污水提升泵站建设,经验收后按审计金额的30%补助,河道清淤由区财政按5元/立方米标准补助相关镇,驳岸工程由区财政按500元/米标准补助相关镇(不含高新区、经发区)。以上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列入2014年度财政预算。畜禽养殖整治补贴按漕桥河整治标准执行。河道长效管护费用按《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武政办发〔2013〕8号)要求执行。
5.加强督查考核。切实加强对清水工程河道整治工作的督查及考核工作,制定严格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考核体系。定期对“清水工程”进展进行督查和通报,对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对于整治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定期组织清水工程“回头看”,对整改未达到要求的或河道黑臭现象有反弹的,实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附件:1. 武进区2014年“清水工程”任务分解表
2. “清水工程”水利工程建设和专项验收要求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印发
附件1
武进区2014年“清水工程”任务分解表
序号
河道
建议措施
实施单位
1
城河浜
(2.6公里)
1. 河道清淤。
礼嘉镇
2. 生活污水截流和分流接管,封堵排污口。
3. 岸坡整理。
2
政平大河
(7.9公里)
2. 生活污水截流。
3. 企业雨污分流接管,封堵排污口。
3
邹家浜 (0.82公里)
湖塘镇
2. 截污接管。
4
跃进河
(1公里)
牛塘镇
2. 污水接管,封堵排污口。
3. 西端水系沟通武宜运河。
5
红桥河
(0.6公里)
奔牛镇
2. 污水截流进入西河截流泵站。
6
长沟
1. 新建九里村污水管网和提升泵站。
2. 河道清淤。
3. 岸坡整理和绿化。
7
观墩浜
(0.3公里)
高新北区
2. 夏城花园、东庄李家工业园、贺北工业园雨污分流,截污接管,封堵沿河排污口。
3. 新建观墩浜换水(排涝)站。
8
西庄浜
(0.8公里)
洛阳镇
2. 新建驳岸。
3. 延伸戴溪(武进港以东)污水管网,管线沿线污水接管。
4. 船只清理。
9
钱家河
(0.7公里)
遥观镇
2. 沿河企业接管。
10
立新河
(1.3公里)
2. 延伸遥观镇区污水管网,收集薛墅巷、通济村污水。
3. 南侧新建换水站。
4. 岸坡整理。
11
湾里河
(1.5公里)
前黄镇
2. 生态驳岸。
3. 生活污水点源治理。
4. 豆腐作坊和畜禽养殖整治。
附件2
“清水工程”水利工程专项建设和验收要求
关于“清水工程”水利工程的建设和验收,总体要求是:“按图施工、变更审核、节点对接、现场指导、规范验收”。工程建设既要有“量”,更要有“质”。建设过程中的重要节点要求各镇(开发区、街道)与水利局加强对接,确保工程高质量完成,充分发挥效益。要求如下:
1. 污水管网及泵站工程。管网建设要求 “回填到位、材质过关、标高准确、验收合格”。管网建设的重要节点为:设计交底、管槽回填、材质报验、顶管工作坑围护、闭水验收,要求污水管道进行有视频验收和GPS定位。泵站建设的重要节点为:设计交底、沉井施工和设备安装。
2. 河道清淤工程。河道清淤要求“干河清淤、河底成形、岸坡整洁”。实行干河验收,有图像资料和第三方测量报告。
3. 河道驳岸工程。块石驳岸要求“砂浆密实、避免通缝、回填夯实、设置泄水孔和伸缩缝”。工程量验收以实测为准。
4. 雨污分流工程。要求各镇督促企事业单位限期雨污分流和接管,并办理排水许可证。该工作将作为清水工程综合验收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