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4-00015
主题分类: 公安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14〕16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4-01-30 发布日期: 2014-02-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就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做出要求

相关阅读: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武政办发〔2014〕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建筑物和森林火灾,我区也发生了几起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入冬以来,我区降水偏少,风干物燥,火险等级明显偏高,加之春节临近,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使火灾风险进一步加大,防火形势尤为严峻。各镇(开发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严格落实责任,做好建筑物和森林火灾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二、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管理。区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区安监、工商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销售场所、燃放场所的监督管理,严禁超量储存和在许可证载明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严禁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产品及超标产品进入零售环节,严禁在规定燃放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

三、强化重点区域安全监管。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建筑、水质房屋等重点部位,各镇(开发区、街道)、区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隐患排查和消防监管,强化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要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对林区内上坟烧纸、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要加强引导,严格监管;对林缘、林区内生产用火,要从严审批,坚决制止随意用火行为。

四、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重点加强森林火情监测力度,落实不同等级条件下的预警响应措施,做到科学设防。各有关单位要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提前做好队伍、物资等应急保障工作。区公安消防部门、武警部队要坚守岗位,靠前驻防并时刻待命,一旦发生火情,要联合周边优势兵力,速战速决,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及时疏散群众,科学施救,避免人员伤亡,确保重要目标安全。

五、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各镇(开发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等媒体和宣传栏、警示牌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做到防火知识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使用取暖设施。普及火灾自救互救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各镇(开发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明工作纪律,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火情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30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

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30日印发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