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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4-0000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14〕7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4-01-13 发布日期: 2014-02-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就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完善预案、团结协作、以人为本、加大宣传等方面对春运工作作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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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4〕7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2014年春节运输工作于1月16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为期40天。其中节前15天,节后25天,1月31日为春节。今年我区客流量主要以民工流、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人员为主。2014年春运比往年提前,大部分客流包括学生流、民工流将在春运开始前后启动,其余客流如探亲流、旅游流将在春运开始后启动。为切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营造和谐春运氛围,保持经济社会平稳有序,现将春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春运工作

  春运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春运工作作为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载体,认真组织,科学谋划,让人民群众平安回家、开心过年。2014年春运工作以“便民利民,平安春运”为主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科学组织,和谐春运”的指导原则,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调配运力,早部署、早安排,精心谋划组织,强化应急保障,规范春运秩序,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便捷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

  为加强对全区2014年春运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处理春运中的重大问题,我区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政府办、经信局、公安局、交通局等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宣传部、报社、广播电视台、发改局(物价局)、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农业局、卫生局、安监局、旅游局、供电公司及各镇(开发区、街道)等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区春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由区交通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春运值班电话为:86503530、86599577,传真电话为:86508503。各镇(开发区、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机构,健全值班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统一指挥调度,及时协调处理春运中出现的问题。区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和健全信息采集上报制度,落实1名信息联络员,向区春运办上报信息,保证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联络员名单于1月15日前上报区春运办)。

  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经费等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确保圆满完成春运任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春运客流的结构、数量和高峰时段有充分的认识,根据春运客源分布和流向的实际情况,提前完成春运组织方案的编制工作。要认真总结历年来春运工作的经验教训,充分考虑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周全的应对措施。

  二、全面部署,夯实春运安全基础

  (一)增强安全管理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各相关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教育, 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提高遵章守纪自觉性,杜绝违法违章行为。

  (二)加强源头安全防范,严把制度落实。区公安、交通和安监等部门在春运前要深入到辖区客运企业、客运站、旅游景点、码头渡口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责任制,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备一律不得投入春运。同时加强运输沿线的车站、码头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顿,做好人流聚集的客运站内和站前广场的防火、防爆和治安工作,严防不法分子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区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的管理职责,严格道路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凡企业不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车辆技术等级不达标和类型等级与开行线路不符,驾驶员无从业资格或未按要求通过安全警示教育和专项安全驾驶培训的,不得参加春运;驾驶员、车辆未取得公安部门2014年《春运驾驶员准驾证》、《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的,不得参加春运。车况达不到一级标准的营运货车,不得从事危险物品运输。严格旅游包车业务审查,对不具备经营资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经营行为不规范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暂停其业务审核并督促整改。加强公路、航道巡查养护,保持公路、桥梁及安全设施齐全、完好,维护干线公路畅通。严格加强公路超限运输管理,严防超限车辆利用春节假期非法从事超限运输。加强对航道、港口及其设施的检测维护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港口安全、航道畅通。

  区公安、交通等部门要互相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对参加春运的全部营运车、船进行安全检测,确保参加春运的车船符合营运安全要求,严禁无证无照客车、船舶投入春运。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参加春运的企业资质、车船技术的审查关,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发放春运证。

  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监控和管理,对所有参运车船及消防救生设施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船参与春运,把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客运站严格执行驻站检查制度、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和危险品查堵制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责任;并对停、发车区内实行封闭式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物品查禁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出行,维护好客运站场秩序。

  (三)突出监管重点,强化动态监管。一是要加强道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查处违章超车、超速、超载、超时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二是开展春运客运秩序集中整治,加大监督、稽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乱停乱靠、窜班窜线、站外揽客、倒客甩客、旅游包车车辆长期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强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运用GPS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及时纠正、查处营运车辆违法行为。

  三、完善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做好突发事件情况下的旅客临时安置点的设置。在汽车客运站场周边地区科学设置应急旅客安置点,安排好应急疏导运力,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疏导旅客异地安置,避免旅客大量集中滞留。

  (二)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灾害措施的落实。春运期间本地有可能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下的工作预案,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加强演练,提高应对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的能力,提前做好防雪、防冻、防滑、防雾等工作,在春运开始前要做好车辆防滑链、道路融雪剂、除雪机械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

  (三)依据《武进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部门要制定和完善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应对各种可能的突发事件。

  四、团结协作,加强春运协调配合

  春运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广,衔接环节多。要充分发挥春运指挥机构的作用,密切联系,加强沟通,把存在问题及早提出来,共商对策,合力化解。区春运办负责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高效顺畅的信息通报共享制度。

  区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媒体向社会宣传春运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做好春运期间的宣传发动和新闻传播工作。区发改(物价)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检查督促各运输企业、客运站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春运运价和各项收费标准,严查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妥善处理旅客投诉。区经信部门要做好春运期间营运车(船)燃油供应协调工作,保障春运燃油供应。各有关部门春运期间要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建立恶劣天气的预警机制。区人社部门要引导各企业错开放假时间,尽量避开春运高峰,动员大型企业安排员工分批有序返乡;同时,要广泛宣传并组织企业订购员工返程票。区旅游部门协调督促旅游企业抓好旅游运输管理,做好旅游景点停车场的安全防范工作。各执法部门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严禁“乱收费、乱涨价、乱罚款”等行为。

  五、以人为本,提升春运服务质量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购票、乘车、餐饮、医疗、维权、宣传等方面着手,全面提升服务质量。运输企业要努力改善乘车秩序和售票环境,加强对站务、司乘人员的监督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和规范化服务。区春运办设立24小时统一监督举报电话(86599577),及时处理各类投诉,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切实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

  六、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春运氛围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春运工作的宣传力度,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统一规范重大事件的宣传口径,大力宣传春运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及时报送春运客源流向和运力情况,引导旅客遵守规则和有序流动,共同维护运输安全。区春运办将专门开设《春运简报》,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积极供稿,确保春运统计和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区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围绕春运工作的热点,加大对春运组织、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报道,通过舆论宣传监督促进春运服务上水平;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提供春运动态,发布气象情况、车船航班安排、旅游景点状况、安全注意事项、劳动力市场需求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参考和帮助。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春运统计和总结工作,按规定时间上报数据统计报表、春运安全情况以及春运工作总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3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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