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强全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 关于加强全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新形势,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文化体育生活需求,充分发挥老年体育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老年人体育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1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市老年人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13〕143号)精神,就进一步推进全区老年人体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保障老年人健身权益,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是发展老龄服务、建设体育强区的重要内容,是人民生活幸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区老年人体育事业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但与全面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先行区要求、与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体育需求还不相适应。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充分认识做好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提升老年人体育服务能力,努力开创老年人体育工作新局面。 二、进一步健全各级老年人体育组织建设 遵循重在参与、重在交流、重在快乐、重在健康和安全第一的宗旨,到2020年,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比例要达到50%以上。各级各部门要重视、关心支持老年人体育组织建设,在建立、完善区、镇(街道)老年人体育组织的基础上,向行政村(社区)延伸,形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要支持和帮助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加强自身建设,推选热心老年体育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老同志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给予适当补贴。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使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场地办事”,保障协会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村(社区)的老年人体育协会可与村(社区)老年人协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共同开展工作。 三、不断加大对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 将全区老年人体育活动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并随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安排全民健身经费要向老年人体育适当倾斜。区体育局按照区财政预算,以1:1的比例配套经费,所需经费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列支。各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也应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老年体育事业。同时,提倡和鼓励社会力量捐助老年人体育事业,捐赠人依法享受捐赠公益事业免税政策。 四、积极改善老年体育健身活动条件 落实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场地和设施,是发展老年体育事业的必要条件。按照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助为辅的原则,加快老年人活动体育设施的建设,在“10分钟健身圈”建设中,要安排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地、器材。各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内部体育设施应逐步向老年人实行免费或优惠开放,为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方便。 五、广泛开展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加强多元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 开展活动是老年体育事业发展的生命力,是有效扩大城乡老年体育人口的重要途径和载体。按照因地制宜、就地就近、小型多样、文体结合、科学健身的原则,组织开展老年人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推动老年人日常体育健身的科学化、经常化、生活化,组织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比赛。全区老年人重要体育活动纳入群体活动计划,并依照我区体育社团办赛、参赛的有关政策,给予奖励。 要培育老年人健身市场,统筹考虑老年人体育、医疗、养生、养老等需要,大力开展健身培训、场馆服务、休闲养身和信息咨询等,进一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消费需求。 六、建立激励机制 将老年人体育工作纳入全区全民健身工作考核范畴,区体育局负责制定老年人体育工作考核标准,并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对老年人体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七、进一步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领导 各镇(街道)要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和“促进城市、发展农村、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体育工作方针,把老年体育工作和老龄事业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制定老年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落实措施,推进老年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要明确老年人体育工作分管领导,把老年体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施长效管理。各级老龄等涉老部门要关心支持老年人体育工作,积极支持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各新闻单位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老年体育工作,营造支持老年体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 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