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7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制定如下: 一、考核原则和对象 1.考核原则 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的原则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2.考核对象 (1)区政府组成部门、垂直部门、直属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含绿建区、太湖湾、春秋淹城)管委会以及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小组负责。 (2)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二、考核方式 1.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区监察局、保密办、档案局、法制办、信息中心等单位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 2.按照单位自查、考核小组成员单位日常考核、政府办网上测评、实地抽查的办法,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平时考核每半年一次,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3.按照百分制进行考核评分, 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1.组织推进情况(5分) (1)组织领导(1分)。分管领导不明确,扣1分; (2)机构人员(2分)。工作机构不明确扣1分,无专人负责扣1分。 (3)制度执行(2分)。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扣2分。 2.主动公开情况(45分) (1)按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5分)。无指南,扣5分,有指南,不更新,扣3分。 (2)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年报(5分)。每年3月15日前更新年报得5分。无当年年报扣5分,年报未及时更新扣3分。 (3)及时更新目录和相关信息(20分)。超过一个月不更新,扣3分;超过两个月不更新,扣6分;超过三个月不更新,扣10分;超过半年不更新,扣15分;一年以上不更新,扣20分。 (4)信息发布准确全面(15分)。信息发布错误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3.依申请公开情况(15分) (1)接受申请渠道畅通(3分)。无专人负责接受申请扣1分,不及时接受申请扣2分。 (2)流转办理高效规范(2分)。流转不规范扣2分。 (3)答复反馈及时规范(10分)。一次不答复扣5分,一次答复不规范扣3分,扣完为止。 4.保密审查情况(10分) 没有明确保密审查制度或没有指定专人负责的,扣10分;保密审查单少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如发生失泄密责任事故,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信息文本送交情况(10分)。 纸质正式文本一个月送交区档案馆一次,超过一个月送交扣3分;超过三个月送交扣5分;半年以上未送交扣10分。 6.举报投诉及行政复议情况(15分) 被举报并查实的,有1件扣5分;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被纠错的,有1件扣10分,扣完为止。 7.民生公益类板块,更新一条数据加0.25分;政策解读类板块,更新一条信息加0.25分。 四、考核程序 1.各单位自查并于每年7月份及来年1月份将自查情况报信息公开考核小组。 2.考核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对相关领域进行日常考核。保密办核实各单位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自查情况;档案局提供各单位执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移送情况;监察局核实各单位办理举报投诉的自查情况;区法制办提供各单位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的考核情况。 3.区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各成员单位提供的考核情况,结合网上测评、实地抽查等,确定年度考核等级,并进行通报。 4.各单位根据区考核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作限期整改。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