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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武进区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4-0004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发〔2014〕46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4-03-10 发布日期: 2014-03-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意见就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责任主体、考评组织、考核办法、考核等次、奖惩办法、实施要求等方面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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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武进区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武政发〔2014〕46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城镇长效综合管理水平,营造更加宜居和谐的环境,按照区委、区政府加力城乡一体、加速生态文明的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4〕7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对我区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整合城镇管理资源,建立长效综合管理标准化体系,完善城镇长效综合管理机制,坚持分类考评、分层推进的原则,按照精细、精密、精准、全覆盖的管理要求,做到中心城区管理突出精细,街镇管理突出规范,村(社区)管理突出有序,全面提升我区长效管理水平,实现争先进位目标,营造良好的城镇人居环境。

二、责任主体

1.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责任单位包括:区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湖塘镇、高新区北区、南夏墅街道、西湖街道、淹管委共13个单位。

发改局(服务业办)、民政局、商务局、国土局、民防局、药监局、体育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武进日报社、绿建委等涉及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部门参加考评,但不作排名。

2.镇村长效综合管理责任单位包括:雪堰镇、前黄镇、礼嘉镇、牛塘镇、横林镇、洛阳镇、遥观镇、郑陆镇、横山桥镇、奔牛镇、邹区镇、湟里镇、嘉泽镇共13个镇。

3.各责任单位的主要职责

公安局:主要负责城市交通管理。

住建局:主要负责工地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道路管养等。城区市政道路管养范围详见附件1。

城管局:主要负责日常保洁管理、道路容貌管理、渣土管理、城区“五河”保洁、部分绿地保洁等。

交通局:主要负责城区外围主要道路和出入口管理、城区摩托车修理及车辆清洗管理等。

水利局:主要负责城区河道管理、道路雨污水设施管理等。

卫生局:主要负责五小行业管理、除四害管理等。

环保局:主要负责环境保护管理等。

工商局:主要负责营业执照管理、五小行业中小副食店管理工作,对菜市场管理行使行业指导职责,牵头负责对无照废品收购点的取缔工作。

湖塘镇:主要负责辖区范围内道路容貌管理、菜市场管理、住宅小区管理、城中村城郊接合部管理、部分拆迁工地管理以及工业园区道路管养保洁等。

高新区北区:主要负责辖区范围内道路容貌管理、菜市场管理、城市绿化管理、住宅小区管理、城中村城郊接合部管理、部分拆迁工地管理以及权属道路的管养等。

南夏墅街道:主要负责辖区范围内道路容貌管理、菜市场管理、绿化管理、住宅小区管理、城中村城郊接合部管理、部分拆迁工地管理以及权属道路的管养等。

西湖街道:主要负责辖区范围内道路容貌管理、菜市场管理、绿化管理、住宅小区管理、城中村城郊接合部管理、部分拆迁工地管理以及权属道路的管养等。

淹管委:主要负责区域范围内日常保洁管理、道路容貌管理、绿化管理、河道管理以及所属道路的管养等。

三、考评组织

武进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四、考核办法

(一)城区

1.考核内容

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分事件、部件两大类。

事件考核内容包括:日常保洁(道路保洁、环卫设施、公厕、转运站管理等),五小行业(小餐饮、小副食、小美容美发、小浴室、小旅馆),菜市场,城市交通,道路容貌,市区河道,城市绿化,住宅小区,废品收购、摩托车修理、车辆清洗,环境保护,工地管理,城中村、城乡接合部,除四害管理在内的十三项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内容。

部件考核内容包括:公共设施、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房屋土地、其他设施、扩展部件7大类内容。

2.考核范围和区域分级

考核范围涵盖湖塘镇、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经发区)、淹管委、绿建委所辖区域、及遥观镇部分区域(人民路—华昌路—广电东路—宋剑南路一线以北区域)。其中东至宋剑南路-广电东路-华昌路-人民东路-夏城路,南至武南河,西至淹城路,北至与天宁、钟楼、戚墅堰交界区域为常州市对我区考核区域。

根据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原则,在以上考核区域中,除环境保护项目外,其他十二项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项目均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即将考核范围划分为三个区域等级,具体划分原则如下:

一级区域为核心区,包括中心商业区、人口稠密区、城市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主要公共场所,其考核系数为1;二级区域为一般区域,包括居民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其考核系数为0.9;三级区域为除一、二级区域以外的区域,包括城乡接合部、厂矿企业区等,其考核系数为0.8。三个区域详细划分情况见附件2。

3.考核标准

《武进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标准及计分细则(事件类考核)》(详见附件3)。

4.考核方式

主要分样本抽查、整改督查、媒体监督三大类。

样本抽查:由市、区两级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对各责任单位的相关样本进行抽查,并采取查到问题即时扣分形式。此项检查得分占单位每月考核总得分的50%。

整改督查:由市、区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对各类考评巡查、公众举报、媒体投诉、领导批办的问题进行立项派遣,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对各责任单位整改问题的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单位按时回复并整改问题的,由区平台定性为整改案卷,否则定性为未整改案卷,区平台每月统计各单位的案卷整改率。此项检查得分也占单位每月考核总得分的50%。

媒体监督:每月梳理出常州电视台、常州晚报、常州日报、武进电视台、武进日报曝光的有关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并作相应扣分。

如市考评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则区考核方式也将作相应调整。

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将不定期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参与考评。

5.计分办法

考核计分采取每月计分,年度评定。责任单位月计分公式为:

单位得分=样本抽查得分+整改督查得分-媒体曝光扣分-市平台案卷扣分-考评秩序扣分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扣分

    

(1)单项样本抽查累计扣分

单项抽查样本数

注:市样本考评问题在算分公式中实施双倍扣分

(2)项目标准分-项目扣分=项目得分

  单位样本抽查得分

  =

    

×50

(3)单位所有项目得分之和

单位所有项目标准分之和

(4)单位案卷整改率×50=单位整改督查得分

(5)市中心定性的媒体(常州电视台、常州日报、常州晚报)曝光问题,在单位总分中扣0.2分/个。

(6)市平台扣分案卷。对市平台派遣案卷,经区中心核查定性为未整改,则在单位总分中扣0.2分/个,如被市中心定性为未整改,则在单位总分中扣0.5分/个。

(7)现场有妨碍、阻扰市区两级考评,影响考评秩序的,在责任单位总分中扣0.2分/次。

(8)加分项目:依据市对我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3”)项目加分情况,在年度总分中给予相关单位适当加分。

(二)镇村

1.考核内容

各建制镇、街道集镇中心区域及镇郊结合部(含被并集镇区)、村庄家园、河道(塘)、道路环境长效管理状况、政府行政办公区域、长效管理基础工作、三级平台的管理、问题整改等情况。

2.考核细则

《武进区镇村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细则》,详见附件4。

3.考核方式

每月检查一次,复查一次,每月公布一次考评成绩。其他时间区监督指挥中心将牵头区委农工办、区监察局等部门作重点难点问题督查、专项检查。

所有检查问题通过区平台发放到各镇三级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各镇将整改结果及图片报区平台,逾期未报作为未整改。

计分方法:总分为100分,对照《武进区镇村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细则》实施。

原城管“创三优”部分内容纳入镇村长效管理考核工作中。

4.保障措施

(1)坚持市、区领导和人大代表、媒体暗访制度,每年不少于2次。

(2)每季度召开一次点评会,由区领导进行点评。

(3)重大或突出问题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五、考核等次

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等次实行月度和年度评定制度,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等次。具体等次如下: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5~90分(含85分)为良好,80~85(含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奖惩办法

1.各镇、各部门全年的考评成绩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镇及职能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长效管理考核等次不合格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2.各镇、各部门要明确长效综合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人,统筹协调处理长效管理工作,建立三级平台,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按时真实回复市区两级平台派遣的案卷,未达到此要求的部门不得参与长效管理评先评优。

3.根据年度考核成绩和基础设施投入情况对各镇各部门实行“以奖代补”,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七、实施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长效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机构,明确长效综合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建立三级平台,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把长效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立足自身,建立严格的长效管理考核机制,认真组织自查自评,并将考核结果列入镇村及有关职能部门干部考核和年度目标管理奖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通过村管理、镇督查、区考评的三级工作体系,切实把长效管理落到实处。

(三)保障工作经费。农村地区长效管理经费实行“区奖励、镇补贴、村为主”的原则实施。区政府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以“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长效管理工作。区各职能部门要专门列支长效管理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各镇对农村长效管理工作给予一定的专项补贴,并列入政府的年度预算,且作为一项长期政策予以保障。各村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营造工作氛围。要切实加强城镇环境长效管理的宣传,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及各项创建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宣传长效管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全面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参与意识,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营造社会各界主动参与、自觉支持长效管理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武政办发〔2013〕52号《关于武进区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废止。

附件:1.武进城区市政道路管养明细表(住建局、高新区北区)

2.武进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分级、分类考核区域划分情况

3.武进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标准及计分细则

4.武进区镇村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细则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0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

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1日印发

下载附件:武政发[2014]46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武进区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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