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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张卫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4-00132
主题分类: 人事、人才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人事任免
文件编号: 武政发〔2014〕197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4-11-21 发布日期: 2014-12-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张卫星等同志职务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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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张卫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武政发〔2014〕197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卫星同志任区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主任;

免去金旭兵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许勤丰同志区政府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吴元明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龙同志区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鹏同志区民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永波同志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1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

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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