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卫星同志任区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主任;
免去金旭兵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许勤丰同志区政府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吴元明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龙同志区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鹏同志区民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永波同志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1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
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1日印发